


[奥运] 中国奥运冠军奖金将创历史新高 个人所得税全免
中国奥运冠军奖金将创历史新高 个人所得税全免
北京奥运会是中国第一次举办奥运会,自然,获得奖牌的运动员所收获的奖金也将比以往大大提高。
比如2004年雅典奥运会,国家奖励政策是金牌20万元、银牌15万元、铜牌8万元,北京奥运会的奖励标准显然将有所提高。
据国家体育总局透露,北京奥运会的奖金额度将超过上届,对比悉尼奥运会时金牌奖金15万元的标准,按照每届递增5万元的等差数列计算,北京奥运金牌至少该奖25万元。
另外奖牌得主还可以从地方省市得到额外的奖励。霍英东基金会也从1984年开始,给每位中国队的金牌得主颁发一公斤黄金,以及8万美元。再加上广告代言收入,每块金牌打底价值约为150万元。
还有一些单项奖金也来“助燃”,比如,网球管理中心为了鼓励在2008奥运上有所突破,就已经制定了球员奖金再升15%的政策;燕京集团作为奥运水上项目的赞助商更是为中国运动员在奥运水上项目中所获奖牌开出天价:金牌100万元、银牌50万元、铜牌20万元。
从1984年国家体委给予奥运金牌获得者6000元奖励以来,国家发给奥运金牌以及其他奖牌获得者的奖金数目就呈现出每届都水涨船高的局面。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金牌奖金是1.5万元;1992年巴塞罗那和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金、银、铜牌运动员的奖金是5万、3万和2万元;2000年悉尼奥运会,金牌的奖金就升到了8万;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金牌奖则跳跃式的拉升至20万元;2008年北京奥运更将创下历史新高。
奖励变化新举措
个人所得税全免
以往,金牌得主在光荣地领取了奖金之后,都会依法纳税。往往欢庆之余,总有媒体提醒:奥运奖金别忘纳税。就拿上届奥运为例,国家体育总局各管理中心共为雅典奥运会运动员代扣奥运奖金个人所得税718万元。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体育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即由国家奖励的奥运专项奖金可以免于征税,但是众多企业和个人承诺给予获奖运动员的物质或资金奖励将被征税。
据新华社消息,今年,通过财政部门向中央申请,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门对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以及有关奥运会参与者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免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运动员不是唯一的受益者,同时免征税收的还包括组委会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国际奥委会全球赞助计划分成收入,以及组委会市场开发计划取得的国内外赞助收入、转让无形资产特许收入和销售门票收入;对奥运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奖励变化新想法
酝酿终身津贴制
体育圈有个说法是,“国家队管上半辈子,地方队管下半辈子”。由于教练员、运动员的户口和关系都在地方队。奥运会上夺金一刻,是他们生命中最闪亮的时刻,但是稍纵即逝,而且大多数运动员也都是只闪这么一次,连续两届甚至多届奥运频闪的高手极少。那么,年纪大了,退役之后还得靠地方队。
问题在于,目前我国这种终身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像刘翔这种商业巨星在金牌奖金之外,更有巨额广告收入,足以保证一辈子过着很优越的生活;像悉尼奥运会柔道冠军唐琳这样脑子活络的,可以自己成立公司,利用奥运所赚得的“第一桶金”生钱,把“死钱”变成“活钱”而不至于坐吃山空。而更多混得不好的,就出现了“马拉松冠军艾冬梅为生计出售奖牌”的悲剧。
这种把个人际遇完全推给个人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几乎所有的运动员都是把青春完全付出在某一运动项目上,没有学习其它谋生技能。好在我们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准备借鉴韩国的做法,引入“终身津贴制”。从1988年汉城奥运会开始,韩国就为大赛优胜选手制定了严密的终身保障机制,选手一次性获得奖励不多,但却获得每月一定数额的津贴。这种津贴不仅是终身性的,而且若选手下次继续取得佳绩,每月津贴还将翻倍增长。如此一来,选手不仅没有了后顾之忧,还会坚定继续拼搏的决心。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的类似保障计划值得我们借鉴。比如希腊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可以获得一个不错的公务员职位,通常是军队中的军官职位;朝鲜运动员则享受英雄般的待遇,获得公寓,并得到朝鲜劳动党内的国家公职。
奖励变化新动向
更多收入还靠广告
雅典奥运会时,由国家直接拨款的奥运专项奖金总额达到3133万元人民币。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的权威人士透露,北京奥运会国家奖励奖金额度肯定会超过雅典奥运会。
奥运专项资金的最后一笔将在今年全部到位。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
一、北京奥组委工作经费补助、北京奥运安保协调小组工作经费、奥运工作机构工作经费补助、工程前期经费等支出
二、奥运中心区市政设施建设等经费
三、其他围绕奥运开展工作的相关项目经费
从2002年起,北京市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内安排10亿元设立了奥运专项资金。此外,经国务院批准,2001年至2008年,财政部从统筹的彩票公益金中总共安排27.5亿元用于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
如果说国家奖励的是“国字号”,那么来自运动员所在地政府的“地方军”奖励也是笔不小的数目,而且奖励幅度往往超过国家级的。比如,雅典奥运会后,陕西省对获得金牌者给予100万元的奖励,银牌和铜牌也可以分别获得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冠军效应带来的广告合同更是一笔不可估算的丰厚收入。中国品牌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奥运金牌价值报告》成为众商家寻找最佳代言人的指南,最受广告商欢迎的刘翔,其身价已经达到了4.61亿。更多的厂商则选择了“押宝”,提前瞄准有可能夺金的“潜力股”,“逢低吸纳”。奥运商家大战已经先于奥运提前打响。
全国政协委员、曾经的中国女首富张茵的梦想在奥运健儿身上成了现实,她在努力争取为富人减个税,奥运冠军可以不缴税了!
全中国打工族的梦想也在奥运健儿身上成了现实,我们在努力完成亲朋好友的新年祝福:跑过cpi。
奥运冠军个个都是刘翔,轻松跨越!
奥运奖金也是反映国情的一个窗口。正如我们会将国民最关心的个税与物价指数附着在奥运奖金上思考,他国健儿也往往把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与奥运奖励挂钩,比如韩国冠军可以免服兵役,对于接受了影片《太极旗飘扬》所宣传的战争理念的韩国少年,这对他们的诱惑远远超出奖金;罗马尼亚体操选手若获得奥运金牌可以享受免费的大学教育以及终身免交房租——再英勇的选手也要在退下来后考虑生计问题。
奥运奖金还是反映历史的一个窗口。在古希腊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橄榄枝叶编成的花环和名垂青史的荣誉就是冠军运动员能得到的全部奖赏。公元前500年,冠军开始得到实惠,能得到500古希腊银币的奖励,这在当时是一大笔钱,一只羊当时只值1个希腊银币,获胜者还可以终身享受免费进餐和在戏院前排就座的待遇。在体育的商业化达到史上最高水平的今天,奖金自然水涨船高。这是一件好事,是从旧石器向法拉利的进化。
我们迎来一届在家门口举办的奥运会,在自家的院子里为自家的健儿发红包,这钱掏着开心。
相较而言,还是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奖励政策更为理性和全面。日本的金牌得主获得的奖励约合19万元人民币,而该国的人均年收入是26.6万元,富裕的生活和健全的保障免去了运动员的后顾之忧,而不只是靠着一届奥运会赚足一辈子的钱。由于国情不同,我们不能完全照搬,但可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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