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老组
有事请找我
奖励规则: 1、凡在这四大节日期间任何会员所发主体贴超过30贴,即可获得节日特别奖章一枚; 2、总发帖量超过300以上可获节日开心奖章一枚(可兼得); 3、四大节日发帖有效日计算方法分别为:1月1日~1月7日、5月1日~5月7日、10月.1日~10月.7日、正月初一~正月十五; 4、发帖有效日结束后,由会员自行上报,经管理人员复核无误后即给予颁奖。 时效:两种奖章自颁发日起截止下一个节日自动失效!
查看详细资料
TOP
游客
原帖由 anndy 于 2007-2-24 22:56 发表 节日特别奖章,我可以吗? :'P
管理员
三分醉酒☆七分醉世
查看个人网站
联盟伯爵
超级捣蛋
联盟子爵
老油条——色长
分类版主
人民公社色长 ( 耗子 )
☆超级奶爸☆
温州血剑盟盟主
原帖由 maydown 于 2007-2-25 09:32 发表 勋章长期有效吗?
原帖由 冰岛火鸟 于 2007-2-25 10:11 发表 看帖不认真啊:D: 流动性的勋章~